“编外法官”的调解之路 ——记醴陵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张申秋
2022-04-02 11:58:45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胡宋楠 | 点击量:8950         

通讯员 胡宋楠

“作为人民调解员,我们的下班时间由人民决定,只要你们愿意调解,我们就在。”当事人问起自己的下班时间时,张申秋总是这样笑着说。

为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帮助当事人之间友好协商,建设文明和谐社会,2020年9月,醴陵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64岁的张申秋应聘担任醴陵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1年多时间,成功调解各类民事案件600余件,其中180余件是化解合同纠纷,成功守护了双方合作关系,顺利维护了社会诚信体系。

2月24日,张申秋(左一)正在对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进行调解。(黄怡康摄)

​“我们的调解工作,要坚持以诚心感化人、以真心感动人,要注意提高调解率,更要注重提升调解质量,解开双方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人和。”张申秋身上有着湘人“吃得苦、耐得烦、不怕死、霸得蛮”的湘楚精神特质。

凭借着工作实践和专业素质,张申秋总结出依法依规是前提、公平公正是核心、双方自愿是基础“三大调解原则”,并逐一应用到合同纠纷调解中。每当遇到合同纠纷案件,他总能迅速调查清楚事件起因,精准把握双方当事人难点,有效进行“背对背”“面对面”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利益的最大化。

“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排忧解难执行神速”,这是挂在张申秋办公室的一幅锦旗,由博某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赠送。

2021年10月15日,醴陵法院受理博某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湖南瓷谷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广告合同纠纷案,考虑到企业急需资金周转,诉讼时间长,便委托张申秋进行调解。

为了快速准确摸清纠纷的症结,帮助企业争取发展时间,张申秋多次前往双方公司了解实情,耐心细致与负责人沟通协调,找出其纠纷发生的内外部原因,指出冲突各方存在的共同利益,引导企业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实现“共赢”。

2021年11月9日,结合各自诉求,张申秋拿出了可行性方案,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45万余元广告服务费在3日内一次性付清。

博某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非常满意,“我真的没想到能不花一分诉讼费,还这么快拿到全部广告服务费”,不断向张申秋表达感谢。

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神速”,一个词形容了张申秋对调解工作的尽职尽责,也是众多企业负责人对他的夸赞。“合同纠纷很多时候都关系了企业的生死,影响了法治化营商环境,更涉及了社会主义契约精神,我甘愿做涉案企业间沟通的桥梁,用耐心的调解实现最大的共赢。”张申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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